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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因调解业主与装修队的纠纷成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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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因调解业主与装修队的纠纷成了被告
 
案例资料:
5月18日,某花园业主李小姐因故撤换了装修队,但第二天,装修工人在工头带领下赖在房间内不走,并与李小姐纠缠不休,李小姐只好请求管理处帮忙解决。
保安主管带领保安员立即赶到现场,对他们耐心劝说了十几分钟,但毫无进展。最后应李小姐的强烈要求,保安员将他们劝拉出了房间。那位装修工头被请出房间后,不仅辱骂业主和保安员,还拨打110报警。巡警到场后该装修工头态度依然蛮横,而且与业主动起手来。在现场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巡警只好将要小姐、保安主管和装修工头带到派出所处理,当日相安无事,然而,事隔两个多月后,该工头一纸诉状将业主李小姐作为第一被告物业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并恢复名誉。后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物业公司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案例点评:
在该案例中,物业公司之所以会被告上法庭,是因为物业公司没有弄清楚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到底是什么。物业管理工作涉及房管、物价、街道、公安、交通、环卫、水电燃气、市政等众多行政管理部门,只有分清这些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范围,并与之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才能使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展开。尽管业主是“上帝”,但满足他们的要求时,也要认真掂量“情”与“法”孰重孰轻。对合理不合法的事一定要谨慎处理,千万不要仗着人多势众,又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就冲动行事,这不仅不能控制事态的发展,甚至会激化矛盾。
在这一案例中,物业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
1、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去的人千万不要太多,以免给对方口实),控制事态的发展。
2、及时安慰业主,保证业主的人身安全。
3、对矛盾双方以劝说调解为主。
4、调解无效时,应该主动寻求行政管理部门的帮助。
这样既给足业主面子,又帮业主化解了难题,有利有理又有节,合理合情又合法。
 
特别说明:本案例资料所有素材均由重庆物业企业经理培训中心搜集于网络,仅供物业管理专业人士学习讨论,不具有其他任何行为,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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