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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应当承担业主违法装修的责任
案例资料:
王某新买了一套商品房,在接收房屋准备装修时小区物业公司通知其须办理相关手续。王某按照要求办理了手续,物业公司也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说明了装修过程中的禁止行为及相关注意事项。
后来在王某的装修过程中,业主李某向物业公司反映,王某装修过程中存在违法装修问题,李某的房屋因王某的装修受到损害。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到现场发现,因王某的装修,整个房屋震动强烈,部分墙体出现裂缝。物业人员向王某说明了情况,王某认为这是他自己的房子,想怎么装修就怎么装修。李某则要求王某赔偿,并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后果,因为其没有尽到管理义务。
双方遂起争议,最终,李某将物业公司和王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装修行为严重侵害了住宅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尽管王某装修的是自己的房屋,别人无权干涉,但是其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装修,致使相关业主权益受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公司在王某进行装修前便履行了相关的告知义务,也合理地进行了物业管理活动,因此,不应承担王某装修导致的法律后果。
案例点评:
民事诉讼中的共同被告不一定都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这并不妨碍当事人将符合法律规定的共同被告诉诸法院。物业装修管理是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之一,本案例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而业主王某虽然也事先将装修事宜告知了物业服务企业,但是其认为自己的房子自己做主,这显然是对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误解,从而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例如,业主在专有部分装修时,不得拆除房屋内的承重墙,不得在专有部分储藏、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而王某却一意孤行,当然要为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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