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资讯中心 > 试题中心 > 物管考试 >

新物业入住,旧物业不愿办理交接手续该如何处理

  • 推荐星级:
  • 授课对象:
  • 上课地址:
  • 授课学校:
  • 浏览人数:
课程价格:
  • 课程详情
  • 学校环境
  • 课程评价
新物业入住,旧物业不愿办理交接手续该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处理流程:
一、双方协商。
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方,通过互谅互让、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
 
二、第三方调解。
由居民委员会调解组织、街镇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由房管办或区县房管部门进行协调。形成调解协议或协调会议纪要,交接双方订立移交协议实施交接。
 
三、约谈。
由社区管理、治安管理、公安、行业主管、行业协会等部门联合约谈拒不撤离的物业公司。
 
四、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终止、解除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及费用的,应予支持。
 
附:交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物业交接程序
(一)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二)移交有关图纸资料;
(三)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四)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
(五)确认现场查验结果;
(六)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七)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二、物业交接时要交接哪些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本资料由重庆书铭物业管理师培训中心收集整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学习。
 

网上报名

机构信息

重庆书铭教育培训中心是经工商注册,具备教育培训资质。开设了成人学历教育培训、物业管理师培训、物业企业经理培训、物业项目经理培训、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消防监控员培训、应急救援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电工操作证培训、焊工操作证培训、高空作业证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健康管理师培训、公共营养师培训、社工师培训、社会工作者培训、消防工程师培训、经济师培训、建造师培训、职称培训等培训项目。地处重庆市巴南区环球时代广场,交通便利。本中心未设立其他任何招生报名点及未授权任何个人代理招生报名。

同类课程推荐